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成立由主管科研工作的钱永华副校长为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负责,具体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组织实施。
组长:钱永华
成员:韦革宏、陈遇春、欧文军、杨玉科 刘西平、化小峰、孙 楠
二、工作安排
2019年4月—9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与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2019年4月-5月)
制定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成立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各学院(系、所、科研实体)组织各科研实验室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学院(系、所、科研实体)与学校成立科研实验室联合检查组,对全校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形成《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1)。
(二)校内自查整改(2019年5月20日前)
各单位科研实验室根据《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表》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材料。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科研院撰写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自纠报告,报送教育部。
(三)教育部实地检查与整改(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
全校科研实验室积极做好教育部实地检查准备工作。根据实地检查工作安排,迎接专家组检查并做好相关工作。针对教育部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改与整治工作。提交实地检查整改报告。
三、主要任务
(一)各学院(系、所、科研实体)组织科研实验室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
各单位组织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对科研实验室全面自查,建立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二)各学院(系、所、科研实体)、学校联合检查
各单位成立检查组,联合学校检查组成员,对本单位科研实验室进行自查,现场填写《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表》,经学院检查人员、学校检查组成员签字后,原件由学校检查组成员提交科研院,复印件留存各单位。
(三)整改落实
各单位根据《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表》进行整改,填写《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表》报送科研院,科研院完成自查自纠报告,上报教育部。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认真组织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对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开展无盲区、无死角、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 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包括科研实验室内规章制度建立、责任落实、安全培训与教育、实验室环境与设施、危化品管理、病原微生物管理、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内容,重点检查学校3-4月份实验室安全检查反馈给各单位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的内容。
3. 请各单位按照《科研实验室检查时间表》,联系学校检查组成员,对本单位科研实验室进行检查;认真整改,完成《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4.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星期一),将经科研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纸质文件与电子档报送科研院科研基地管理处(交流中心D503办公室)。
联 系 人:锁毅 王波
联系电话:87082941 8708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