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
为做好2012-2013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激励广大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综合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2012级全日制硕士生,2013级提前攻读硕士学位的本硕连读生,2010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培养计划硕士生;2008-2012级博士生,2013级硕博连读转博生。
二、评优类型及指标分配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指标分别为各学院(系、部、所)应参评人数的10%和5%,先进班集体评选指标为应参评研究生班级总数的10%。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级成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班级成员学习成绩优异,课程无重修或补考现象。
3.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部、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4.班级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成果突出。
(二)优秀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或补考课程。
3.科研或实践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强。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1、2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参评学年内有学生干部经历。
2.工作认真负责,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积极主动配合、协助管理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同等条件下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先进个人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先进集体由班级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各学院(系、部、所)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专家教授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对推荐的先进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将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公示、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系、部、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评选细则,精心组织,认真评选,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先进班集体奖励1000元,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各奖励500元。同时被评选为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先进个人,奖金只发一项。
(三)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各项先进评选资格。
(四)各学院(系、部、所)于2013年10月28日前将附件1、2、3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1: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2:2012―2013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