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陕西省等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和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安排部署,切实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要守土有责,守好“责任田”,坚决遏制疫情在学校蔓延,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未经学校同意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研究工作,不得自行发布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的个人观点、意见等。
三、严格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一般不离开杨凌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研讨等学术活动,因科研工作需要必须参加的,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一般不在杨凌或外地组织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研讨等学术活动,已经安排但尚未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原则上要取消、延期或者采取视频会议等方式举办,因科研工作需要必须举办的,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举办。
四、科教人员原则上不邀请校外人员来校开展各类学术活动或项目预评审等科研活动。项目论证、项目预评审等急需开展的科研工作,要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安排要求开展。
五、原则上暂停校外采样、校外调研、校外实验、校外技术服务等需要在校外开展的科研工作。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致使科研工作无法按期开展,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及时与科研院联系,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提交结题材料。
六、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十四五”重大研发需求征集等科研工作进入关键阶段,科教人员要做好项目申请书撰写工作,提高项目申请书质量。科研院全力做好各项支持服务工作,并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与各学院(系、部、所)一起采取适当形式开展项目预评审。
联系人:谷申杰 联系电话:13572236649 8708000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