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集遴选2020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第二批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始征集 2020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原则
1.突出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按照“围绕产业、聚焦瓶颈、重点突破”的原则,聚焦产业战略性、基础性、前沿性技术问题,引进集聚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研究开发具有颠覆性、突破性、关键性的技术、产品和模式。
2.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以产学研合作形式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企业应突出应用技术研究、大学及科研单位突出应用基础研究。
3.突出创新载体建设需求
紧紧围绕宁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依托区内外各类创新平台,集中力量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自治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内组织实施,带动创新资源向农业科技园区集聚,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水平,引领带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4.突出东西部合作
优先支持宁夏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与东部地区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定向研发,统筹项目、平台、人才建设,优化布局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本土化人才培养。
5.突出绩效目标管理
严格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功能定位,实行绩效目标全过程管理。
二、征集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条件
牵头申报单位须在宁夏注册 1 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并采用东西部合作、产学研融合的模式联合申报,签订合作协议。
参与单位必须具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较强的技术优势,区外合作单位具备国内相关领域一流研发水平,掌握国内相关领域前沿技术并具有整合国内优质科技资源的能力。
鼓励企业作为牵头申报主体,牵头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且企业自筹的资金不少于申报项目总研发投入的 70%。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它事业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鼓励吸纳企业参与合作。
2.项目首席专家(负责人)条件
负责人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区内外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省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2项(含本次征集项目),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的在研项目(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项目诚信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时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设计
项目申报单位紧紧围绕指南设计的项目名称和主要研发任务,细化具体研究任务,制定符合任务要求的考核指标,严格按照指南起止年限设计研发方案。考核指标紧扣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注重成果转化落地应用,开发的重大产品应具有较强产业带动性。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多专业多学科联合攻关。
2. 预算编制
项目经费预算需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经费预算原则上不超过指南中的经费限额;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不少于申报项目总经费的 70%。
3. 成果管理
项目实施获得的知识产权归项目参加单位共同所有,成果转化形成的收益由知识产权所有方协商分配。
4. 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info.nxkjt.gov.cn/;项目名称后请括号注明为:“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面向区内外征集承担单位”)注册申报,一并提交项目申请书、预算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项目合作协议、技术转让合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区外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成果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等)。指南委托设区的市科技局和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相关市科技局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结合地方重大科技需求和单位工作基础,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5.遴选方式
宁夏自治区科技厅常年受理、分批评审。根据宁夏自治区财政预算要求,2020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第二批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项目拟定于 2019 年 11 月底前启动评审论证工作。11 月底后申报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
四、联系方式
1.业务管理:宁夏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 系 人:朱少绯 0951-5020867 5032556
2.技术咨询: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联 系 人:王常红 0951-5011204
3.学校咨询:科技推广处
联系人:齐高强 杨绒会 87082850 870828015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重点研发计划第二批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项目总体设计一览表
科技推广处
2019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