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9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奖励资助名额21人。

2. 校长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奖励名额5人。

二、评选条件要求

1.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2018、2019级学生参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例》(校学发〔2007〕300号)(附件1),2020级学生参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附件2)。

2. 校长奖学金评选

2018、2019级学生参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附件3),2020级学生参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附件4)。

三、提交材料要求

1. 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提交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A4纸正反面套印);

(2)《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

2. 校长奖学金须提交材料:

(1)《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A4纸正反面套印);

(2)相关支撑材料(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社会公益等证明材料纸质版);

(3)《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

四、评选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10月19日-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至班级;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月21日-22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初审(10月22日-27日):学院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天。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生班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奖助学金相关评审工作。

(二)各学生班要广泛宣传政策,注重教育引导,以评选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三)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不包含支撑材料),申请书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变动。请各学生班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严禁使用订书钉。

(五)请各学生班于10月22日下午6点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学院223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命名【班级+奖助学金材料】打包发送至zhibaoxuegongban@sina.com。

附件1:2018、2019级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例》(校学发〔2007〕300号)

附件2:2020级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

附件3:2018、2019级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

附件4:2020级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20〕363号)

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6: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7: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