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夏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对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2.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及上半年学校各项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实验室气瓶状态卡、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定期检查卡悬挂使用情况,试剂标签粘贴使用情况。
三、检查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自查自纠阶段(8月16日-8月22日)
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对所属实验室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2.学校检查阶段(8月23日-8月27日)
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专家,按照检查内容,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将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3.整改总结阶段(8月28日-9月5日)
各单位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进行隐患整改,学校对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工作、隐患整改不到位或隐患重复率较高的单位将在《实验室安全工作简报》中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安排专人配合学校检查。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各单位针对学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到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向事故演变,确保实验室安全。
3.各单位实验室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管理,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请各单位将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形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附件2),并于2021年8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南校区交流中心106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伟斌 李金丽
联系电话: 029-87082941
电子邮箱: sysc@nwafu.edu.cn
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
2021 年 8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