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院《关于2020年度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初审,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1人):
张悦阳
公示期2020年10月10日——10月12日,对于评定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0月12日17:00前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反映至植保学院学工办223室。
植保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