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

各本科生班、研究生班: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省相关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学校决定评选 2020 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评选推荐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2020届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1.优秀毕业生:具体分为学习能力、科学研究、组织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自强不息、文体活动、少数民族骨干及其他共九个类别进行推荐。

2.十佳毕业生: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从优秀毕业生中遴选产生“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和“研究生十佳毕业生”各10名。

三、评选推荐组织

学院成立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俊杰 胡小平

副组长:戴 武 马志卿  张艳玲

成   员:江淑平   李 明   冯小龙  张  楠   宋晓然  敖  雪   高  晴

四、评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在学习能力、科学研究、组织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自强不息、文体活动、少数民族骨干或其他方面(如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产生积极、显著影响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5. 除“其他”方面外的八个类别本科生推荐人选,其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年级专业前50%,少数民族学生可放宽至前60%。

(二)各类别具体条件

各类别优秀毕业生申请者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相应类别的具体条件。

1.学习能力类: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本科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小语种学生须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各学年学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本班或本专业前三分之一,曾获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1次以上、国家奖学金1次以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至少公开发表(含录用)与毕业论文内容一致的学术研究论文1篇,或1篇以上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曾获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1次以上、国家奖学金1次以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成果突出,曾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研究论文,至少1次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在CSSCI源刊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毕业论文内容一致的学术研究论文,或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被SCI、EI、SSCI收录;曾获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1次以上、国家奖学金1次以上。

2.科学研究类: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精神,取得了突出科技创新成果。本科生须曾主持校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1项以上,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奖励,或曾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与科技创新项目一致的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曾基于科技创新项目取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研究生须曾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曾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3.组织服务类: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曾担任学校或学院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任职期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能力突出,成效显著;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1次以上。

4.创新创业类:在国家级、省部级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已取得创业资格认证,并获得一定成效。

5.社会实践类: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精神和能力,并取得了突出社会实践成效。申请人须曾至少参加1次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作用发挥突出,取得显著成效,且个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奖励1次以上。

6.自强不息类: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曾受到校内外经济资助;自强自立,意志坚强,曾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并取得了突出成效。

7.文体活动类: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院、学校及以上各类文体活动,且在省部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8、少数民族骨干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成绩优异,在少数民族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9、其他:竞技竞赛、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产生积极、显著影响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优秀毕业生参评资格

1.大学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

2.大学期间考试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

五、评选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不超过7名,其中每个单项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本次评选推荐采取优中选优的原则,每个类别申请者并不必然产生优秀人选。

六、评选推荐程序和时间

此次评选推荐秉承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通过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工作小组推荐、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和评选、学院公示、结果上报等若干环节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5月18日-19日:个人申请、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向所在班级申请,各班推荐工作小组须民主评议后,详细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学院。

2.5月20-23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议,择优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3.5月24日-26日:学院公示、结果上报。学院将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并对公示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无异议后,将及时上报学校。

4.5月30日前:学校审定各单位202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5.5月31日-6月4日:学校将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在易班网展示,全校师生以网络投票的形式评选产生30名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和10名研究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其中,每个院系得票数第一的本科生候选人自动晋级为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其余本科生候选人根据得票情况依次晋级。

6.6月5日前:学校对30名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再次审核。

7.6月5日—10日:邀请校院领导、相关专家、优秀校友通过投票确定10名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党委研工部汇同研究生院,以投票结果作为重要参考,通过谈话、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研究生十佳毕业生。

七、工作要求

1.各学生班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确保把真正事迹突出、师生认可、能够代表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毕业生先进典型遴选出来;对于弄虚作假者,坚决取消其评选资格。

2.请各班将申请材料于5月19日下午6:00之前将优秀毕业生审批表、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第三人称写)、2020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等书面材料报送至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223),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候选人电子版照片(竖版生活照、大小1M左右)发送至4931910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