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点、导师、毕业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相关工作,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 2020年春季延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及《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学校今年6月份和8月份各有一次学位授予审核。凡申请6月份授予学位的,须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一、学位论文送审
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均由学校送外审。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随机抽取10%送外审。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党委副书记、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组成的5-7人的硕士学位论文抽盲工作组,将于3月上旬以随机抽取学号的方式确定送外审的学位论文。外审名单确定后,学院将第一时间告知相关学生和导师。
研究生院从3月初开始,每周星期四集中受理一次学院送审材料, 并负责分批及时送盲审,送盲审截止日期为4月3日。送审流程为:
1. 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电子版。导师负责学位申请材料的学术道德审查、学术质量审核和材料规范把关等。
2. 导师审核同意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凡经学术不端检测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完善。
3. 凡是学术不端检测达到合格要求的,学科点应及时组织在线(视频)预答辩,预答辩须做好记录和过程图像采集,留存备查。
4. 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须将完善后的电子版材料再次送导师审核。导师须将审核同意的送审材料再次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相关责任人可暂用电子签名或其它线上方式。
5. 研究生院收到专家盲审意见后,将及时通过学院研究生秘书把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导师。
6. 正式开学后,学位论文送审仍按上述程序要求进行,但须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同时,预答辩采用现场会议形式进行,其他要求不变。
7. 凡是不能按上述要求完成学位论文送盲审的博士研究生,可在4月3日之后,按照新的通知要求(另行通知)申请审核,并参与8月份的学位授予审核。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 5月25 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各分委员会须5月31日前完成学位授予审核。
2. 学校正式开学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按照以往程序和要求正常进行。
3. 正式开学前,一般不进行答辩审批和答辩。
4. 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安排远程视频答辩的,经导师、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按下列要求进行视频答辩。
(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导师、 学院(系、所)、答辩秘书上传相关材料,并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 审批。
(2)研究生在视频答辩前3天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答辩前 1天将答辩PPT分别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将上述材料及答辩相关规定、评价标准、答辩委员表决票(电子版)及时发送至各答辩委员会委员。
(3)答辩的具体程序和管理要求按以往规定执行。要求做好答辩过程记录、图像采集,留存备查。为了保证视频答辩效果,一定要提前妥当安排好时间。
(4)研究生答辩相关纸质材料待返校后补齐。
注意:为了做好过程督查与质量管理,预答辩和视频答辩均要求使用阿里巴巴“钉钉”软件视频会议模式开展。
三、学位授予
学院将于5月31日前完成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将于6月份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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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