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根据校学发〔2008〕203号文件、校学发〔2017〕33号文件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俊杰
副组长:戴 武 张艳玲
组 员:江淑平 杜 娟 高 晴 张 楠 冯小龙 宋晓然 敖 雪 刘鸿彬 韩清宇 张 洋 朱德鹤 瞿子朔 桑 鹏 张贤玉 张思茜
二、面向对象
本次综合测评面向2016—2018级全体本科生
三、时间安排
9月19日―9月21日 资料收集阶段
9月22日―9月24日 班级及专业测评阶段
9月24日 班级汇总上交
9月25日―9月27日 学院审核及学院网站公示
9月29日 上报学校
四、相关要求
1.2016-2018 级学生综测相关工作按照校学发〔2017〕33号文件和《实施办法》执行。
2.综测及评优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正,要将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要认真听取学生对测评工作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答疑。
3.各专业年级须成立学生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负责本专业年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由年级辅导员任组长,由本专业年级各班班长、团支书,班委会和团支部成员代表,班级民选非学生干部代表任组员。
4.专业综合测评工作组的职责是:
(一)在学院(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本专业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二)负责审查核准相关测评数据;
(三)协调统一同专业班级间的测评工作;
(四)做好综合测评成绩打分的相关支撑材料的记录、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五)填报综合测评工作中有关表格并汇总存档。
5.综合测评中所填写的表格,要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
6.综合测评中所有加分和扣分材料都必须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7.各学院(系)要认真核对参评学生的相关信息,如有学籍变更,请提前到教务处更新,确保各项评定工作如期进行;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测评及评优。
8.优秀学生干部由班级和学院团委学生会推荐,每班推荐两名并注明推荐顺序。
9.先进班集体由班级自行申请并准备单行材料,按要求上交。
10.各班负责人于9月24日下午18:00前将附件1—附件8电子版及纸质版连同先进班集体单行材料一并报送至学生会学习部或办公室,北校区联系人:张贤玉,联系电话:15203458559;南校区联系人:韩清宇,联系电话:15068894137;电子版统一发送至nwsuafzbbgs@163.com
附件: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