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第三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2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三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 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19‟2 号)精神和《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 现就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本批次我校推荐指标为 10 人。研究型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 3 人,其他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 2 人。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 35 岁(女性不超过 37 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 38岁(女性不超过 40 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1 日。

(五)已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和学 校青年英才培育计划人员,不得申报。

(六)对符合上述条件,并列入《学院(所)学科建设重点方向及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2019-2021)》的重点培育人才,优先推荐申报。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 2),同时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单位党委对申报材料中涉及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和国家安全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并出具书面《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鉴定材料》, 推荐人选经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把关、择优推荐。

(四)公示报送。学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委高教工委。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 7 月 2 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 511 办公室),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注明“陕西省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单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fazhanke@nwsuaf.edu.cn。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推荐人选《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鉴定材料》1 份。

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1 份(加盖单位公章)。

3.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及附件每人 1 份(合并装订)。

 

联 系 人:刘健枫 029-87082577

 

 

 

                                                              党委人才工作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 年 6 月 25 日

 

编辑: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