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人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我校专家在统计、调查、分析、核查、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协助省教育事业统计专家委员会做好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就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科学严谨;
(三)从事教育事业统计管理工作,并在本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长期从事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业务指标,或在教育事业统计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
(四)原则上具有 5年(含)以上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原则上不超过 50周岁,且身体健康。
二、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报名。专家候选人按照要求填写《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所获部省级以上荣誉证书、职称或专业技术证明等复印件及其他说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单位审查专家候选人申报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初选。按照申报人情况进行初选,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
(四)学校审批推荐。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相关专家于 6月 6日前,将单位签字盖章后的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交至教学发展中心(南校区数字化楼)1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jxfz@nwafu.edu.cn。
联系人:弋顺超 联系电话:87080179
附件: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专家推荐表
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 6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