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全体研究生导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规定》(校研发〔2011〕16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规定》(校研发〔2011〕16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校研发〔2011〕133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提高研究生学位答辩的质量,特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学位答辩须严格遵守学校文件要求,所有答辩程序和环节须合法、规范、有效。
二、务必保证研究生汇报及答辩委员提问的时间。
三、学位答辩实行“痕迹化”管理,答辩过程须由答辩秘书详尽记录,并将答辩全部材料进行整理,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归档。
四、学位答辩要从始至终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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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