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 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12 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指南(见附件)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强化标准复查结论落实,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提升国家标准立项质量,畅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途径。
二、申报要求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提出。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集、遴选和申报。
(三)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国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 18 个月,外文版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12 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 24 个月。
三、 项目申报网址:http://crm.china-cas.org/logout 或者登陆中国标准化协会官方网址左下角“标准样品管理系统”模块进入该网站。需注册用户后,登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应包括:
(1)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可在“备注”栏中注明相关课题研究。
(2)附件上传。项目承担单位公文、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项目建议书(“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以 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
四、 计划下达国家标准立项采用随时申报、分类评估、定期下达的方式。2019 年计划下达四批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每季度末下达一批,即:3 月、6 月、9 月、12 月末下达。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一般安排集中下达,每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原则上为上一季度经过评估的项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急需下达的也可由专项计划下达。
五 、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方式
1.国家标准项目申报请咨询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联系人:牛利芳 高艳玲(010-82261071,82261048) 电子邮件:niulf@sac.gov.cn, gaoyl@sacinfo.org.cn
科研院:王磊(87082928)
2.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申报书面材料邮寄地址为: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33 号,邮编:100048
联系人:徐大军 石雨婷(010-68486136,68483077) 电子邮件:xdj@china-cas.org,syt@china-cas.org
附:2019 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