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25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学校决定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参与对象

  1.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

  2.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征文。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命名规则:学院-姓名-职务-题目(教师)、学院-姓名-专业-题目(学生)。

  2.视频。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视频长度3分钟以内,500MMP4格式。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高清分辨率作品: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命名规则:学院-姓名-职务-视频名称(教师)、学院-姓名-专业-视频名称(学生)。

  3.宣传画。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命名规则:宣传画-学校-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宣传画-学院-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

  4.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四、工作进程

  1.宣传动员阶段(423日—28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活动宣传,各学生班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2.学院(系、所)作品征集、评选阶段(429日—517日)。各院系评选产生本单位获奖作品(奖项由各学院(系、所)自行设置),并择优推荐精品征文不少于3-5篇,精品视频不少于2项,精品宣传画不少于2项参加学校评选。

  3.学校评审阶段(525-65日)。学校组建评审小组,遴选校内优秀作品。

  五、评选及奖励

  学校奖项设置如下:

  征文类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奖励稿费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视频类设置优秀奖5名,奖励稿费8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宣传画类设置优秀奖5名,奖励稿费800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5名。评审组结合各学院(系、所)对本次活动宣传动员、作品质量、取得成效等综合评价,确定优秀组织单位,并予以表彰。

  请各学生班于517日前将推荐征文、视频、宣传画、报名表(附后)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活动邮箱。

  电子邮箱:zhibaofamily@163.com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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