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行政办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2-14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各系(所、中心)主任与副主任、教职工党支部书记、2-3名教职工代表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学院的年度考核方案制定及考核结果审定、复核、申诉工作。

各学科点、实验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分别成立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一)参加考核人员

1. 学院2022年在编在岗教职工及非事业编制 A 岗人员(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2. 导师为本院教师的全职博士后(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3. 其他非事业编制人员(考核结果留学院备查)

(二)特殊情况考核等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 号 )执行,其中:

1. 公派出国、进修访学等 6 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单位填写《2022 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 目前仍在援派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的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备注说明);

3. 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 6 个月及以上的,由单位填写《2022 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4. 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各单位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

5. 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1. 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从政治素质、品行修养、业务素质和仁爱之心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工作绩效实行量化考核。

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述职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应当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参考管理岗位考核要求进行。实验技术人员年度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实验教学准备、教学及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开放服务工作等5个方面。考核结果由学院和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共同审定。

非编人员考核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四、考核等次及比例

(一)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不含全职博士后)的 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 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全职博士后和内退人员)的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等次:

(一)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第一负责人;

(二)取得重大基础理论突破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相关政策建议被党中央、国务院采纳的第一作者;

(四)获得重点、重大项目的主持人;

(五)获得国家级荣誉(含国家级人才支持计划)的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六)其他标志性成果获得者(由教授委员会认定,或者组织相关专家研究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执行。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 号)执行。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全职博士后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非事业编 A 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附件 10-11),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二)师德师风考核及年度考核

管理岗位由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考核,实验技术岗位由实验中心组织考核,其余岗位由各学科点在听取基层党组织意见基础上组织考核。

师德师风考核。涉及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科研推广型)及全职博士后,12月16日前,各学科点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评定师德师风考核等级。

年度工作考核。12月16日前,各学科点、实验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年度考核等级。

(三)提交纸质材料

12月17日前,各学科秘书、实验中心主任、行政秘书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按工号排列。附件2师德师风汇总表电子版,按工号排列)、《年度考核表》(附件3-6电子版及纸质版,按工号排列)《教职工2022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按工号排列)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行政办公室,电子版发至d.j@nwafu.edu.cn。

(四)审议结果,学院公示

12月19日前,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评议,提交至党政联席会研究后,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结果复议

教职工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行政办公室申请复核。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教职工本人。

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调整岗位及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请各学科点和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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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