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26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指导教师、2022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为进一步保障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对2022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进行抽查盲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盲审范围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是指在毕业论文(设计)送审中隐去作者和指导教师相关信息,反馈的评阅结果隐去评阅人的信息。各专业从2022年预毕业生中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送专家盲审,每个专业抽取比例不少于10%。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 4月27日,学院教学办公室在植物保护和制药工程专业中随机抽取各专业10%的学生,确定盲审名单并公布。

2. 5月10日前,所有公布的盲审论文完成“查重抽检”。学生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提交毕业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指导老师填写审核意见(操作流程见附件5),提交隐去作者和指导教师相关信息的论文电子版给各方向负责教师。查重抽检报告中,文字复制比大于25%的论文驳回,修改后重新提交。修改后的论文(设计)仍不合格者或逾期未交者,延期答辩。

3. 5月11-20日,各教学系及毕业论文负责教师组织送审毕业论文,并反馈评阅意见。每篇毕业论文(设计)需2位评阅专家评审,并签署评阅意见(附件1),其中院外相关学科专家不少于1人。

4. 5月25日前,各毕业论文负责教师将盲审结果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盲审专家汇总表(附件4)报教学办。

三、盲审结果认定与处理

专家评阅盲审意见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3种。

1.若两份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视为盲审通过,可直接参加答辩。

2.若有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生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指导教师在“论文修改说明书”(见附件2)上签字同意后,评阅专家复审通过后,视为盲审通过,可参加答辩。

3.若两份评审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或有一份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在重新追加一位评阅专家后,评阅意见仍为“不同意答辩”的,均视为抽检不通过,学生须延迟答辩。

4.抽检不通过的论文需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盲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四、有关要求

1.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论文写作规范相关要求(见附件6)。论文应做隐名处理,不得出现学生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等个人信息,“致谢”应予以删除。反馈评审意见时应隐去评阅人信息。

2.对于论文盲审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3.毕业论文(设计)盲审的相关材料由教学档案室整理归档。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是本科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请全体师生高度重视,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和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联系人:江淑平

联系电话:8708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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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