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需要,现征集2013年度第二批学校专业外籍教师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各学院(系、部)
2.申报目标:聘请外籍教师来校为本科生或研究生讲授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关学科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3.申报要求:
⑴拟聘外籍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外高校任讲师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课堂授课经验;
⑵拟聘外籍教师在校讲授一门完整的学分课程,使用外文原版教材,实施全英文授课,讲课时间不少于1个月,不超过3个月。
⑶我校课程教学团队成员(每30名学生需配备1名教师)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包括全程听课、辅导答疑、补充讲授等,按我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记相应教学工作量。
二、经费资助及待遇
经费按项目课程划拨至课程教学团队,专款专用。资助范围包括:
⑴每周5000元人民币,支付外籍教师生活津贴及其来校工作有关的费用支出,不足部分由聘请单位配套。
⑵提供外籍教师一次性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最捷径)、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健康保险。
安排外籍教师入住学校外教公寓,聘请单位提供必要的教学及办公条件,并负责教学协调工作。
三、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拟聘请单位于2013年7月5日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专业外籍教师项目申请表及电子版。
2.各单位应按照教学实际需要,围绕学科建设规划,面向国外知名高校按年度或课程聘请高水平外籍教师来校授课。
联系人:康继乐
联系电话:87082935
附件:专业外籍教师项目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2013年6月24日 公告附件: 专业外籍教师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