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植保学院关于划转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办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10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导师:

为了做好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确保研究生助研津贴按时发放到位,根据学校《关于划转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导师助研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导师助研津贴划转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9月9日之前,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根据2013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情况,将2013-2014年度导师需划转助研津贴的研究生名单及最低资助金额以导师为单位,分硕士、博士做好《2013-2014学年度导师划转研究生助研津贴明细表》;

2. 9月12日之前导师将填写好的《2013-2014学年度导师划转研究生助研津贴明细表》交学科点秘书处。植物病理学科点交王建锋老师、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学科点交黄敏老师、农药学科点交马志卿老师。

3.9月13日之前学科点审核导师们提交的《2013-2014学年度导师划转研究生助研津贴明细表》,经审核无误后统一交学院办公室。

4.9月15日学院根据学科点提交的材料进行统计汇总,形成《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和《导师划转助研津贴汇总表》后统一上报。

二、特殊情况说明

1.学院办公室提供的研究生名单中有在职的学生,导师如果愿意给予资助,请直接在《2013-2014学年度导师划转研究生助研津贴明细表》填写,如果不予资助,请备注说明;导师资助的金额只能高于或等于最低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标准;如果导师资助的金额高于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可以直接修改。

2.导师为延期毕业或学校明确要求资助范围以外的研究生提供资助的,自行在《2013-2014学年度导师划转研究生助研津贴明细表》添加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

3. 研究生因出国、休学等特殊原因,需要暂停其助研津贴,请导师在备注中说明。

4.博士研究生导师提供助研津贴每年12个月,硕士研究生导师提供助研津贴每年10个月;

5.助研津贴必须使用项目批复中含有劳务费预算额度的科研经费(项目编码以“K”开头);确无此类科研项目经费的方可使用学校预算安排的相关项目经费(项目编码以“A”或“Z”开头的项目)。

6.导师填写指定的科研项目如果劳务费额度不足,学校将根据导师其它科研项目情况自主选择项目划转经费,导师如有异议,可及时提出更正。

 

 

附件:附件2:导师划转研究生助研津贴明细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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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