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3-3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5日至7日放假,共3天。48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47(星期一)所缺课程,请任课教师分别到教务处教务运行科、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补课手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安全稳定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假期值班安排,请各单位在电子政务系统里报送。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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