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部):
根据学位中心[2014]31号《关于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库的扩充、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本单位担任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全部专职或兼职人员(含境外人员)。
二、报送内容
需要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的基本信息、学科和联系信息等。详见《专家信息简况表》(见附件1)。报送内容需注意:
1.专家从事的学科代码及名称,一级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二级学科参照《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参照目录》(见附件2)填写;自设二级学科按我校向国家备案的名称及代码填写(见附件3)。
2.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最多可以填写两个一级学科。
3.兼职人员需填写现工作单位信息。
4.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号码,故本次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军人军官证号等)。
三、工作步骤
1. 收集专家信息
为了便于填报专家信息,采用《专家信息简况表》收集本单位专家信息。
2. 填报专家信息
研究生院已将教育部原有专家库信息导出(excel文件)反馈给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对不属于本单位的专家信息进行删除,对信息不全的进行补充完善,对新增加的专家信息添加录入,并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 提交报送专家信息
专家库信息(excel文件)校对无误后,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并打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更新确认单》(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4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专家库信息(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xwgl@nwusuaf.edu.cn)。
联系人:王彩绒
联系电话:87080153
附件:1.专家信息简况表
2.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参照目录
3.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4.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更新确认单
研究生院
2014年4月11日
公告附件:
附件1专家信息简况表.doc
附件2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参照目录.doc
附件3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xls
附件4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