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清明节放假及本科生课程安排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4月2日(第六周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本科生4月2日按4月4日(第七周星期一)课表上课。4月2日、4月5日(第七周星期二)假期耽误课程,需要补课的教师到教务处教务运行科(北校区3号楼3113办公室,联系电话:87091714)办理补课手续。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