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汪振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1-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处(室)、直属单位:
  为表彰在过去一年学校建设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经校党委、校行政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册在岗教职员工(校级领导除外)。
  二、评选名额
  先进个人按照学校年度在册在岗教职工总数的2%确定名额,分教师、科技推广、管理、辅导员及班主任、服务保障等五个系列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所有系列的候选人严格按照首次岗位聘用的岗位系列和类型进行申报,不得跨系列、跨类型申报。
  2.各系列的业务条件必须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暂行)》(校党发〔200590号)中所规定的条件。其中,教师系列中以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的按照教师的业务条件进行推荐,以科研为主型的按照科研人员业务条件进行推荐。
  3.先进个人候选人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必须是优秀。其中,辅导员系列候选人年度工作考核也必须为优秀,班主任系列候选人的学期工作考核也必须为优秀。
  四、推荐评选
  1.各单位按各系列(除科技推广系列)在岗教职工总数(含挂靠单位)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推荐名额不足一人时可按一人推荐。
  2.科技推广先进个人候选人由科技推广处在对科技推广人员和基地考核的基础上按照3%的比例负责推荐。
  3.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不参与党政管理类先进个人的推荐,由党委常委会综合考虑各单位年度考核及本人测评情况进行评选。
  4.学校按照教师、科技推广、管理、辅导员及班主任、服务保障等五个系列成立相应的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小组,分别负责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分别由教务处、科技推广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工会负责。
  五、时间安排
  1.20101230日前,各单位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完成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2.201115日前,各学院(系、部、所)、机关党委推荐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投票决定校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候选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登记表》,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十一份由各单位统一于201117日下午前报人事处,同时上报先进个人汇总表(Excel格式)及电子文档。
  3.2011110日至14日,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按系列送各评选小组。
  4.2011119日前,各评选小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投票产生先进个人人选。
  5.人事处汇总各评选小组评选结果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
  6.发文公布。
  六、表彰奖励
  获得校级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学校将在2011年年初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七、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严格学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2.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单位内开展相关先进个人评选奖励活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年度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登记表.doc
2 2010年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