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为加强期末考试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现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北校区:2011年1月17-21日 8号教学楼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晚上19:00―21:00
南校区:2011年1月17-20日 1号教学楼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教务处负责考试的组织,制定考试安排,抽调巡考,协调考试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各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考试管理工作,督促本学院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切实履行考试职责。
三、制卷与阅卷要求
1.命题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及考试命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时递交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到所在院系办理试题审批、登记、印制等有关手续。
2.院系根据期末考试试题目录,在A、B两套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题送教务处办理制卷手续;另一套专业课试卷由院系保管用于补考、公共课试卷送教务处保管用于补考。
3.教务处试卷印制结束后送交教师所在院系,主考教师要对试卷印刷质量和份数进行全面检查,命题教师、审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和院系教学秘书对命题质量、试卷格式和试卷保密工作负责。
4.课程考试结束后,专业课5个工作日内、公共课7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材料、试卷及时存档备查。
四、考务与其他工作
1.教务处做好制卷、考场安排、学校巡考和考务安排(见附件1-3)等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考试期间,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巡考制度,对考试组织及考纪进行全面检查。学校巡视对学院考试工作进行评估,填写《院系考试管理工作评估表》(见附件4),评估结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
3.各院系要认真做好考前动员和学生诚信教育工作,依照《考试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见附件5)和管理,安排学院领导对本院系的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并于1月12日前将院系考试领导小组名单及巡考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务运行科。
4.宣传部要利用网络、校报、广播等媒介,围绕期末考试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学生处、团委要加强学生组织管理,配合院系做好学生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工作。
6.保卫处要安排值班工作人员,保证考试期间南、北校区教学楼所有通道畅通无阻,维持正常考试秩序。
7.后勤管理处要提前检查,保证教室桌椅完好、水电正常、确保热水炉开水供应;保证考试期间楼内卫生整洁,通勤车按时运行,教师休息室提前30分钟开门,且饮水供应正常;考试开始、结束电铃信号准时无误。
8.校医院要在南、北校区考场办公室分别安排医生值班。
考试工作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肖小平 联系电话:87092245
附件:
1. 期末考试制卷及考场安排表.xls
2. 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xls
3. 期末考试考务人员安排表.doc
4. 院系考试管理工作评估表.doc
5. 考试管理规章制度汇编.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