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为1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25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3.校长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5名。
(二)具体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文件执行。
2.2013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2012级、2011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书面评审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A4纸正反面套印);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3.《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2日-9月24日):申请者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5日-9月26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院系初审(9月26日-9月29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各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各班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3.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请各班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用回形针固定。
4.请各班于9月26日12:00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同时将获奖学生有关材料报送至学生管理办。
(六)本年度,学院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92400
资助工作投诉信箱:2737620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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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2日
附件: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