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核对2011届预毕业生基本信息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0-12-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1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保证毕业生学历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现将2011届毕业生的信息核对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对方式

  此次核对方式将采用纸质核对。由学院(系)组织预毕业生认真核对自己的学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院、专业、班级、籍贯、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和外语四级最高成绩等各项信息,核对后若各项信息正确,请学生在签名栏中签名确认;若信息有误,可在核对表上直接修改,并填写预毕业生基本信息错误情况统计表(附件1),信息变更的学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名单中若存在已休学、退学、降级试读的学生信息或有遗漏的学生信息,由学院(系)学籍管理人员核对后签名并备注。

    全部信息核对完后,各学院(系)学籍管理人员统一填写2011届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附件2)并加盖学院(系)公章。

    二、核对时间

  2010年12月28日―1月9日。请各学院务必于1月10日前将学生签名确认后的核对表、错误信息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预毕业生人数统计表以及所有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统一交到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北校区三号教学楼一层)。

    三、核对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一律以高校录取数据为准,原则上不能修改。以下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应证明,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修改:

1、身份证号变更:

情况一,高考时误填:学生需提供个人申请,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情况二,大学在校期间身份证号码变更:学生需提供个人申请,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情况三,身份证号码由15位自动升18位,且原15位号码无变动,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姓名变更:

因父母离异改姓名:需提供父母离婚证明(原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因名字中有生僻字:需提供学生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出生日期和入学日期为8位数字,不全的必须补全。籍贯一栏填到省、市(地区)两级。政治面貌一栏应规范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等选项。

(三)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最高成绩。核对表中的分数是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过的英语(俄语、日语、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中成绩最高的一次(截止2010年6月的四级考试成绩),若成绩有误,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审核学生四级成绩单原件,并将复印件统一提交学籍与信息科。

(四)本次信息核对中,凡需要修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四级成绩的学生,务必在核对表第二页登记自己的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本次核对的学生信息数据,将上报陕西省教育厅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和打印毕业证书,核对后的信息是今后上网查询毕业证书有效性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学院(系)毕业生进行核对,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教务处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1届预毕业生毕业信息错误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 2011届预毕业生学生人数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