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作者:李冬生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总结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管理职责,学校决定由各单位牵头组织、科研院参与对本单位到期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1年度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及部分2009年度立项并延期验收的项目,详见项目清单(附件1)。
    二、验收内容 
    项目任务书中各项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所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三、时间安排
    1、10月13日-23日
    请各单位通知项目主持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并将验收报告、项目申请书、任务书提交所在单位。
    2、10月24日-28日
所在单位对照各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对提交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项目,通知项目主持人准备汇报PPT材料。
    3、10月29日-31日
    所在单位组织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验收专家评价表》(附件3)对项目进行评价。
    4、11月3日-7日
    所在单位对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附件4)。
    5、11月12日-13日
    所在单位将各项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本单位盖章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一式一份(附电子版)、专家组成员签字名单(附件5)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基础科学研究处(国际交流中心D502)。
    四、其它
    1、请各单位组织做好此次项目的验收工作,本次验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对于获得优秀的项目,将在今后国家、省部级项目推荐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或给予持续支持。
    2、请各单位提前将验收时间通知科研院,以便科研院安排人员参会。
    3、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的项目,请将延期申请报告提交所在单位。

    联系人: 赵 磊、崔卫芳
    电  话: 87080002、87082257
    邮  箱:zhaolei2011@nwsuaf.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4年10月13日      公告附件:           1、2014年需验收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清单.xls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doc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验收专家评价表.doc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doc           5、验收专家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