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等三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管理办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31  浏览次数:

 

学生班

 

    为做好我2014-2015学年“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宁夏校友助学金、太白?煜兴奖助学金等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书面材料要求

    ()“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4000元人民币,奖励名额为10名。具体评选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学业成绩表、《“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

    ()宁夏校友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宁夏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一年级本科学生,连续资助4年,资助金额每生4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宁夏校友助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宁夏校友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学业成绩表、《宁夏校友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

    ()太白?煜兴奖助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人民币,奖励名额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太白?煜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太白?煜兴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学业成绩表、《太白?煜兴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0月31日-11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和书面申请书;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12日-11月4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院系初审(11月5日-11月9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请各班级于11月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以班为单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书(手写)于11月5日下午交至本科生学生管理办公室,电子汇总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kaihe@nwsuaf.edu.cn。  

     

  相关表格.zip   

 学生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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