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2006、2007、2008级定于2010年6月27―30日(南校区2010年6月28―30日)进行,2009级定于20周进行(具体安排待定)。为加强期末考试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北校区:2010年6月27-30日(17周星期日~18周星期三) 北校区8号教学楼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晚上19:30―21:30
南校区:2010年6月28-30日(18周星期一~星期三) 南校区1号教学楼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教务处负责考试的组织领导,做好考试安排、抽调学校巡考、协调考试管理。各学院(系)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系)学生的考试管理工作,要求本学院(系)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切实履行考试职责。
三、制卷与阅卷要求
1、命题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及考试命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时递交题量相当,难度一致的A、B两套试题。到所在院系办理试题审批、登记、印制等有关手续(见附件1-2)。
2、各院系根据期末考试试题目录(见附件3),在每A、B两套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题送教务处办理制卷手续;另一套题专业课院系保管用于补考、公共课送教务处保管用于补考。
3、教务处组织试卷印制工作。试卷印制后送交教师所在院系,主考教师必须对试卷印刷质量和份数进行全面检查;命题教师、审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和院系教学秘书对命题质量、试卷格式和试卷保密工作负责。
4、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专业课5个工作日内、公共课7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应将学生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材料、试卷及时存档备查。
四、考务与其他工作
1、教务处做好制卷、考场安排(见附件3)、学校巡考和考务人员安排(见附件4-5)等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学校巡考对学院考试工作进行评估(见附件6),评估结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
3、各院系应认真做好考前动员、学生诚信教育和监考人员培训,并将院系领导及教学秘书(干事)巡考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4、宣传部利用网络、校报、广播等媒介,围绕期末考试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学生处、团委配合院系做好学生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工作。
6、保卫处做好考试期间南、北校区教学楼所有通道畅通,维持正常考试秩序。
7、后勤管理处应确保教室桌椅完好、供电正常,教师休息室提前30分钟开门,考试开始、结束电铃信号准时无误。
8、校医院在南、北校区考场办公室分别安排医生值班。
考试工作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系)、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肖小平 联系电话:87092245
附件:
1、2010春期末考试命题目录及考场安排表.xls
教务处
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