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5年1月15日后发布)、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项目申请人请于2014年12月22日前与所在学院联系,填写申请人信息。
2.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于部分填报细节,系统已经初步做了限定。
3.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为防止超项申请,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如有超项,将无法完成申请书的在线提交。
6.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学校开展集中形式审查工作,纸质材料报送与在线提交时间定为2015年3月9日以前。
二、相关要求
1. 2014年12月23日前,各学院将本单位需要添加账号的申报人的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vetzhao@163.com。
2. 2015年3月9日下午4:00前,各学院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学院申报项目最终汇总表附电子版(附件2)、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自查表(指南公布后发)一同报送科研院D502,要求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对于逾期和个人申报的项目,学校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磊 张雪峰
联系电话: 87080002
邮箱:vetzh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