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形成各部门、各地方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的合力,为更好的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即“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科技部正在向有关部门征集合作项目建议,现对我校涉及的“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进行征集,并将向科技部进行推荐。有关通知如下:
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的重点对象国别
当前,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的重点国别为周边国家,具体包括:
东盟10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
中亚5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
南亚:尼泊尔、不丹、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马尔代夫;
俄罗斯;
蒙古。
二、报送材料要求
2015年和未来3年(合作期限2015年起至2018年止)拟重点启动和实施的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包括每个具体项目建议的对象国别、合作基础、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合作难点,时间安排及对方如何支持和配套我方开展合作项目等内容。(详见附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建议》)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院重大项目处D504室
联系人:宋婷婷
电 话:87082928
电子邮件:song.tingting1@163.co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5年5月14日 公告附件: 附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