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和2010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校院两级管理的暂行规定》(校研发[2006]85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校研发[2008]82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安排》及研究生院会议精神,为了确保我院2010年6月份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0年6月份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5月10-25日对毕业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培养环节和答辩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审核;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务必在答辩前2-3个工作日办理审核手续。
未经学院对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培养环节和答辩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审核而私自答辩的,本次答辩无效,并对违反答辩审核程序的毕业生指导教师和毕业生给予批评教育;该生推迟到下一轮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重新申请答辩。
2. 5月30日前结束全院2010年6月份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3.6月2日前请各答辩委员会秘书及时整理已答辩的研究生材料并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6月3日-6月4日学院整理答辩研究生材料,撰写授予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报告和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报告,并提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分委员会讨论拟授予学位研究生名单。
5.6月7日之前学院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分委员会,对申请学位授予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评议和表决。
二、毕业资格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环节
(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最短为三年;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最短为三年。
(二)财务手续
主要审核研究生学费的清缴情况,定向,委培,自筹学生需持缴费发票审核。
(三)课程学习
按照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其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课程学习内容,且成绩合格;以同等学力资格考入的学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审查补修课程的学习情况,且考试成绩合格。
课程名称要求与培养方案一致,按学位课、选修课、补修课依次填写(需注明重修课程)。
(四) 全国英语六级(小语种四级)考试
学历硕士研究生英语六级(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含426分)以上,或者持有全国英语六级(小语种四级)合格证书。毕业生需持通过证书或成绩单进行审核。
(五)参加学术交流
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专题讲座及学术报告活动的暂行规定》(研发[2005]025号)审核。毕业生需提供参加学术交流报告单。
(六)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论证委员人数必须为5人或7人,导师可以作为委员,但不能作为主席;委员资格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的暂行规定》(研发[2005]25号)执行。
需提供经开题论证委员签名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七) 中期考核
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暂行规定》(办研发[2001]47号)。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从学位论文开题通过之日到答辩之日的时间,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8个月,博士研究生不少于24个月。
(九)学术水平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且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或录用与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的学术研究论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1.在同一导师指导下开展合作研究的硕士研究生,在SCI、EI源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或持有录用通知)与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的学术研究论文,前5位作者之一;
2.在学校人事处公布的重要期刊A类,前3位作者之一或在学校人事处公布的重要期刊B类,前2位作者之一;
3.国内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第一作者;
4.已受理的国家发明专利前5名之一;
博士研究生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导师对学位论文的评价
研究生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学籍档案卡中的各项内容,不要留空白,以便各项审批手续能正常进行。
(十一)预答辩(博士:委员资格与正式答辩委员资格一致,人数必须为5人或7人,其中导师不能列入。)
(十二)学位论文评审人资格
(十三)学位论文评审结果
(十四)答辩委员会委员资格和组成人员结构要求
以上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严格按照研发[2005]025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规定》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规定》 进行审核。
凡有一项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工作要求
1.在5月30日后进行答辩的研究生,其学位授予时间推迟到2010年下半年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分委员会进行讨论。
2.各答辩委员会秘书应提前1-2个工作日,将有关字段按下列顺序:研究生姓名、类别、导师、答辩论文题目、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间和地点按WORD中的表格形式上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为了便于学院研究生间相互交流学习和研究生院和学院检查研究生答辩工作进展情况,学院将在网站进行答辩公告。
未经公告擅自答辩者,学院将不予认可答辩结果;所产生的后果由答辩委员会负责。
备注:请毕业研究生来学院办理答辩手续时,需先得到指导教师同意和签名,否则,学院将不为其提供服务。
3. 请参加盲审的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学院规定的盲审论文上交时间,按时办理手续,一般盲审周期为40个工作日;论文返回后,研究生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补充或修改,请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研究生提交答辩材料清单
2.研究生课程学时统计表
3. 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分类统计表(含2个附件)
4. 2010年6月毕业生档案转递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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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