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有关 要求,现就 2021 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2021 年元旦放假安排
放假时间:2021 年 1 月 1 日—3 日。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上午下班前,各单位通过学校办公自 动化系统报送元旦值班安排。
二、2021 年寒假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师生寒假、开学时间。如因 疫情变化需调整开学时间,将另行通知。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1.放假时间:2021 年 1 月 9 日—2 月 26 日。
2.开学时间:2021 年 2 月 27、28 日报到注册,3 月 1 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2021 年 1 月 11 日前,请学工部、研工部将留校学生 情况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4.2021 年 3 月 1 日上午 10:00 前,请学工部、研工部将 学生返校情况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教职工放假及收假时间
1.放假时间:2021 年 1 月 16 日—2 月 25 日。
2.收假时间:2021 年 2 月 26 日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3.2021 年 1 月 13 日前,各单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 统报送寒假值班安排。
4.2021 年 2 月 26 日上午 10:00 前,请各单位将教职工 到岗情况报人事处。
三、有关要求
(一)值班工作
1.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在岗带 班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紧急事项 或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2.各单位值班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学校总值班室(87082809)、保卫处 24 小时在 岗值班;学工部、研工部、后勤处、信息化处、校医院等部 门在正常值班情况下,开通 24 小时值班电话。
3.寒假期间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轮休,各学院 (系、所)要确保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在杨凌负责疫情防控工 作;承担学科评估、学位点评估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单位,以 及资产经营公司、出版社、校医院、博览园、附中等单位根 据工作任务情况安排休假时间。
(二)疫情防控工作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陕西省疫情防控要求以及 学校《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夯实责任,责任 到人,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2.各单位要加强教职工元旦、寒假外出管理,按照“非 必要不外出”原则,外出杨凌需履行请假手续。元旦期间学 生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杨凌,确需离开须履行请假手续。
3.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健康打卡”“日报告”和“零报 告”制度,切实做好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师生动 态。对健康异常的师生要及时做好健康管理工作,一旦出现 突发性疫情,立即启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及突发传染病应 急预案》。
4.各单位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寒假 期间没有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学生一般不允许留校,确因教 学、科研或其他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要“一人一档”建立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确保师生行 程可追踪。提前返校学生须经所在单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 方可返校。国际学院继续加强在校留学生的日常管理。
5.学工部门科学制定寒假留校学生工作方案,后勤处根 据留校学生人数合理开放食堂、调整宿舍,确保寒假期间在 校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保卫处要加强门禁管理。
6.全体师生要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 的卫生习惯。假期期间不长途旅行,不出国(境),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不组织、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 双节期间提倡网上拜年,减少走亲访友聚会活动,家庭聚会 尽量控制在 10 人以内。
四、其他事项
1.认真做好关心关爱师生员工工作
党校办牵头做好对优秀教师、援派挂职干部、生活困难 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家庭经济困难职工、离退休职工 等走访慰问工作;学工部、研工部和国际学院要做好寒假留 校学生的摸底工作,关心家庭困难学生的假期生活。各单位 也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帮助师生解决 好生活、学习中的实际困难。
2.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各单位在寒假放假前开展安全工作自查,学校将对校园 安全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宿舍、教室、食堂、 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试验示范站、 校园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学校人员 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 管,严防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后勤保障 工作,确保假期供水、供电、供暖等服务工作正常。要加强 校园安全防控,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 稳定。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29 日